各学院及有关单位、2019届毕业班学生:
1、凡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班学生,经毕业资格审核,不具备毕业或结业资格,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(学习年限规定见《大学生手册》中《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》中第一条)。
2、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办理程序:
学生填写《东南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》(表格见教务处主页—下载专区—学籍管理)→家长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→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批准→经财务处签字同意→学生处签字同意→经教务处主管处长签字→教务处学籍科领取通知单→按通知单要求办理后续手续。
3、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办理时间:
第一批:2019年6月10日—6月28日,第二批安排另行通知。
4、经批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随低年级编班,离校时请务必将有效的联系方式留给所在院(系)教务助理,并应在离校后主动关心学校的有关安排,以免延误考核以及其他事项影响毕业。
5、经批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《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(暂行)》交纳相关费用,不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,不安排住宿。